昨晚七点半时,在大伙刚吃完饭时,一条公告让行业人“心忧炭贱愿天寒”。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2020年第12号公告》, 紧急宣布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
距离三部委5号公告以及海关跟进落实的第53号通知的出台还不足半个月,这次三部委在周六傍晚突然出台的这份12号公告,是对以口罩为主的防疫物资出口祭出的最为严格的措施!
现在连非医用口罩也不被“放过”了!!!
以下为第12号公告具体内容:
昨日的公告重点大概如下:
“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确认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进口方接受所购产品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用用途,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企业清单验放,对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清单内的,海关接受申报,予以验放。”
这次新政其实是保护中国的口罩出口企业,防疫物资出口事关中国制造的“脸面”。不再被一些居心不良的国家或地区黑我们中国制造,毕竟这些人黑中国制造已经成了习惯,不管质量好不好都说不好,也有不少人买了民用当医用,然后怪我们质量不达标。在国外网友说我国防疫物资不达标的时候,新政是让进口方通过白纸黑字申明已经确认质量标准,以及承诺自己买的就是民用,不能医用。
再给大家一张图关于清单内的企业和清单外的企业是否能出口的问题:
不在商务部白名单,一样是可以出口的,并不存在说不在白名单就不能出口的说法,国家没有一票否决所以非白名单的企业,只要产品合规、合法,手续齐全,还是可以正常出口的,国家是为了中国制造的“脸面”,净化杂乱的口罩市场。